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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沈阳市委员会
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
社区是城市基层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新的统一体。建设和谐社区是新形势下实现以人为本的新的社会变革的需要,是城市各级组织和广大居民孜孜以求的一个理想。如何从我市社区建设的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民主自治、安定有序、环境优美、服务优良、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的目标要求,把社区建设成为民有所养、民有所学、民有所乐、民有所为的具有沈阳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型社区。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以满足居民需求为宗旨,建设服务型社区
为居民提供齐全、快捷、便利、优质的社区服务,既是完善社区管理体系,发挥社区服务功能的关键,也是增强社区凝聚力和认同感的重要举措。建立集公益性、市场化、志愿者服务为一体的社区服务体制,运用群体服务、个体服务和特殊服务的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教育、医疗、法制、文化、救助、家政、就业等服务,通过实行“一站式”和“一条龙”服务,实现社区服务的网络化、信息化、系统化,是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和落脚点
在有效利用自身服务资源的基础上动员社区单位开放后勤设施,通过对社区服务资源的不断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居民受益。要逐步建立起以市民办事服务大厅为主体,以社区服务中心为核心,以街道服务超市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社会化服务格局。同时,也要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加快社区服务场所和服务设施的建设,逐步具备与社区服务功能相匹配的服务环境。要根据居民成分的不同构成,以个性化服务为切入点,。在以居民需要为导向、满意为标准的原则基础上,确定不同的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既有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服务,也有面向特殊居民的个别服务,尤其要重视搞好弱势群体的保障服务,把党和政府给予他们的政策落到实处。
二、以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为要求,建设学习型社区
学习型社区要以社会教育、社区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为基本模式,充分利用社区内各类学习教育场所,形成有机网络。组织利用好社区的教学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优化配置,统一管理,综合利用。学习活动要以贴近和引导居民需求,方便和吸引居民参与为基本方向,在广泛参与,各取所需、各得其乐、各有所获之中。使之增长文化知识,提高道德修养,改变生活习惯,丰富精神世界,融洽人际关系,找到生活乐趣,从而形成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要把思想政治路线方面的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有针对性地对居民进行理论知识、法律知识、专业知识、文学艺术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从更广泛的领域提高居民的综合素质。
三、以维护安全稳定为根本,建设平安型社区
和谐社区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建设平安型社区,应切实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坚持经常性的安全常识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在社区的落实。要按照专群结合的原则,有效动员和整合各种群防群治力量,形成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格局。应切实加强法制建设,注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居民法律意识,要结合区域特点,建立健全法制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法制在实现、保证社区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建立稳定工作责任制,充分运用教育疏导、政策法规、主动预防、解决实际问题等手段把各类人民内部矛盾消除在萌芽之中,使社区成为保一方平安实现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四、以推进人文关系协调发展为纽带,建设文明型社区
发展先进的人文精神是建设和谐社区的灵魂。建设文明型社区,就要为社区居民提供适应时代需要的精神文化产品,要在促进人际间的和谐发展花费精力。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指导下,用民主、自治、团结、自由、平等、协调的方式把社区内人们之间的关系发展到相认、相知、相爱、相助的最佳状态,进而达到把党和政府的主张与社区的民意民声统一起来,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和融洽互动的人际关系。要把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体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建设文明型社区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途径,搞好社区文化站、图书室、服务中心、文化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丰富社区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使大家在寓教于乐、娱情益智、潜移默化中受益,在恬静的生活环境、舒适的人文感受、高水平的文明程度、高素质的人文关系的氛围中生活和工作。
五、以改善生活环境为基础,建设生态型社区
建设和谐社区要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相处。社区环境的好与坏,对于提高居民生活品味、陶冶情操、延年益寿、社会稳定等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建设绿色生态社区,保持生态平衡,创建优美的人居环境,实现人和生态环境的良性互动,是和谐社区在自然环境方面需要展现的显著特征。要做到这一点,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大社区生态环境整治的力度,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提高环境质量。加快对脏乱差棚户社区改造和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威胁居民健康安全的环境问题。同时,也要教育社区居民树立良好的环境意识、养成爱护环境的良好风尚。要通过铺建绿地、植树造林、整洁环境卫生、建设花园式单位等,保证社区居民在一个环境优美、卫生整洁、生态良性循环的舒适环境中安居乐业。
六、以完善法治体系为关键,建设自治型社区
建设和谐社区是居民自治发展的内在要求,完善居民自治是建设和谐社区的关键。要切实加强社区自治制度建设,认真解决社区自治建设方面存在的法制意识不强、法制环境不好以及法制素质低下,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努力营造法制氛围,提高依法自治的能力。要健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社区工作委员会等组织,切实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为实施社区自治创建良好的法律环境。要把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纳入法制的轨道,使社区组织真正发挥履行职责,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维护权益的作用。要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看作是社区自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社区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要在保障社区居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的前提下,组织动员居民有序参与民主选举并贯穿选举工作的始终。要认真完善社区民主决策机制,畅通社区民主渠道,建立和完善民情民意表达机制,凡涉及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决策,都要尊重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通过听证、协商、公示等形式,采纳居民的正确意见和建议,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增强落实决策的自觉性。
当前,创建“六型”社区符合构建和谐社区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和谐社区的核心内容。随着“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构建和谐社区的内容、形式以及方式方法也会不断地得到扩充和完善,只有这样,才能使构建和谐社区的工作与时俱进,不断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