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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十大优秀社务干部标兵和十大优秀社员标兵的通知
2008-6-23

各基层组织:
    为在九三学社营造一个“我是九三人,我为九三做贡献”的氛围,以更好地推动基层组织建设。经社市委研究决定,结合纪念九三学社沈阳市委成立50周年纪念活动,在社内开展评选“十大优秀社务干部标兵;十大优秀社员标兵的活动”。现将评选方案公布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十大优秀社务干部标兵
    1.参选人员为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政党意识和参与意识,积极努力开展基层组织活动。
    2.能正确处理好社务工作和本职工作的关系,在本职岗位和社务工作中都能较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3.有较强的与基层中共党委合作共事能力和较强的团结协作能力,得到所在单位中共党组织和成员的认可。
    4. 热心为社员服务,关心社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积极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5.创造性地开展基层组织活动,能以丰富多彩的组织活动增强社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并能坚持每年开展基层组织活动3次以上。
    6.认真组织成员履行参政党职责,在参政议政工作中每年均向社市委和有关单位提交一定数量的有价值的提案和建议。
    7. 组织成员参与“四个一”活动,在引资、引智和科技咨询、扶贫助学等社会服务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二)十大优秀社员标兵
    1.入社5年以上的社员均有资格参评。
    2.积极参加社务活动,并在社务活动中,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
    3.在参加基层组织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五年来多次获得九三学社省、市组织表彰的各种荣誉称号。
    4.在开展社务工作中能积极建言献策,积极自觉撰写提案建议和信息。每年均有被采纳的提案或信息。
    5.在“四个一”活动中,在引资、引智和科技咨询、扶贫助学等社会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二、具体办法
    1.本次活动没有名额分配,各基层组织及个人可根据评选条件参评。
    2. 参评时间要求为近五年内事迹材料,填写《十大优秀社务干部标兵登记表》、《十大优秀社员标兵登记表》。上报事迹材料要求不得少于800字。
    3.由社市委组织部组织评审小组。根据上报事迹材料,进行民主初评,然后报请社市委主委会审定。
    4.上报参评截至时间:2008年6月30日。
    附:《十大优秀社务干部标兵登记表》
           《十大优秀社员标兵登记表》

十大优秀社务干部标兵登记表

所属基层组织:            填表时间:2008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及职称

 

社内职务

 

入社时间

 

联系电话

 

Email

 

 

 

 

 

要事迹

 

说明:事迹要求800字以上,如此栏不足,请另纸附后。

 

 

十大优秀社员标兵登记表

所属基层组织:            填表时间:2008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及职称

 

入社时间

 

联系电话

 

Email

 

 

 

 

 

要事迹

 

说明:事迹要求800字以上,如此栏不足,请另纸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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